香港進出口代客報關

  • 服務簡介

    根據進出口(登記)規例,如需進/出口物品,除一般豁免報關物品外*,客戶需在物品進/出口後14日內向海關提交齊備的進/出口報關單,否則需繳納罰款。現在順豐速運代客報關服務,為您處理繁複的香港進出口報關手續助您更方便、更快捷地處理報關事項。 

  • 服務詳情

    遞交期限:物品離港/到港後七天內

    物品申報價值上限:港幣$50,000

    付款方式:由香港客戶支付(現金/月結均可)

  • 服務收費

    港幣$12/票

  • 使用須知

    *有關一般豁免報關物品詳情,請按此查閱。

     

    • 致電順豐客戶服務熱線索取報關數據表格,填寫表格後請傳真至客戶服務部(852) 2679 8136

     

    ž• 服務只適用於特選客戶, 詳情與致電順豐客戶服務熱線。

     

    • 有關順豐運單條款和條件,請按此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