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入倉

  • 服務簡介

    若派件地址為碼頭、機場、物流公司/中心/倉庫、保稅區、海關監管區等地址,公司提供特殊入倉服務,並按標準收取相關附加服務費,同時可為客戶提供墊付入倉、出倉費服務,以減少當時客戶溝通成本。

  • 服務範圍

    中國內地互寄、中國內地與香港地區互寄的需要提供特殊入倉服務的範圍與位址,詳情請查詢《特殊入倉地址庫(中國內地香港)》 


  • 服務收費(香港及中國內地)

    [香港]

    •(倉庫、物流中心機場、碼頭、灣仔會議展覽中心、亞洲博覽館)收寄件:每票每特殊入倉地點1人民幣300/港幣300/澳門幣300/新台幣1,200

     

    [中國內地]

    •(倉庫、碼頭、機場、會展中心、物流公司/中心)收寄件:每票每特殊入倉地點1人民幣100/港幣100/澳門幣100/新台幣400

    •(海關倉、保稅倉)收寄件:每票每特殊入倉地點1人民幣150/港幣150/澳門幣150/新台幣600

     

    •墊付入倉、出倉費: 除因收派員進入或離開收派件倉庫時在閘口產生的有關費用(入或出閘費)以外,其他因快件入倉、出倉程序而產生的費用,我司會按倉庫發票替客戶墊付,之後向客戶實報實銷;國際件豁免特殊入倉服務費,但仍須支付因出入倉庫而衍生的實報實銷費用。

     

    • 結算方式:寄付,到付、轉第三方付款

     

    備註:因應場地管制涉及特殊單証及操作流程,如涉及海關倉和保稅倉之收派件需求,請致電 (852) 2730 0273(香港)查詢。

     

    1 若一票快件涉及多於一個特殊入倉地點,將對應產生多於一個特殊入倉收費。

  • 使用須知

    • 在香港及中國內地地區派件過程中,凡收派件地址在《特殊入倉地址庫》範圍內,無論我司是否墊付入倉、 出倉費,均需收取入倉、 出倉服務費。

     

    • 有關順豐運單條款和條件,請按此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