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高峰资源调节费调整通知

2020.5.25
  • 为维持服务质素,顺丰速运国际临时增收的高峰资源调节费将作出调整。

     

    具体临时高峰资源调节费调整如下:

     

    1.            香港澳门地区出口至海外国家:
    • 生效日:2020年5月7日起至另行通知(计费生效时间以清单生成时间为准)
    • 生效产品:国际标快(SE)、国际标快+(SE+)及国际特惠(EE)全重量段
    • 产品流向:香港﹑澳门地区出口至海外所有流向
    • 客户类型:所有客户
      (到付:按照顺丰官方网页当月汇率转换为当地币种结算)
    • 临时高峰资源调节费:

    产品/流向

    出口至欧洲、美洲及大洋洲

    出口至亚洲及

    其他海外国家

    出口至美国

    出口至加拿大等美洲国家(美国除外)及澳洲/新西兰等大洋洲国家

    出口至欧洲

    国际标快(SE)及
    国际标快+(SE+)

    香港地区

    每公斤港币31元

    每公斤港币14元

    澳门地区

    每公斤澳门币31元

    每公斤澳门币14元

    国际特惠(EE)

    香港地区

    每公斤港币53元

    每公斤港币42元

    每公斤港币31元

    每公斤港币14元

    澳门地区

    每公斤澳门币53元

    每公斤澳门币42元

    每公斤澳门币31元

    每公斤澳门币14元

                        

    1.            新加坡、越南及泰国进口至香港、澳门地区
    • 生效日:2020年5月7日起至另行通知(计费生效时间以清单生成时间为准)
    • 生效产品:国际标快(SE)、国际特惠(EE)、跨境直邮(EEP)及国际电商专递(EX)全重量段
    • 产品流向:新加坡、越南及泰国进口至香港、澳门地区
    • 客户类型:在目的地付款的月结及现金结算客户
    • 临时高峰资源调节费:

    - 新加坡、越南及泰国进口至香港/澳门地区(到付):每公斤港币/澳门币14元

     

    1.            韩国进口至香港、澳门地区
    • 生效日:2020525日起至另行通知(计费生效时间以订单生成时间为准)
    • 生效产品:国际标快(SE)、国际特惠(EE)、跨境直邮(EEP)及国际电商专递(EX)全重量段
    • 产品流向:韩国进口至香港、澳门地区
    • 客户类型:所有客户
    • 临时高峰资源调节费:

    - 韩国进口至香港/澳门地区(寄付):每公斤500韩元

    - 韩国进口至香港/澳门地区(到付):每公斤港币/澳门币14元

     

    4.           马来西亚进口至香港、澳门地区

    • 生效日:2020525日起至另行通知(计费生效时间以订单生成时间为准)
    • 生效产品:国际标快(SE)、国际特惠(EE)全重量段
    • 产品流向:马来西亚进口至香港、澳门地区流向
    • 客户类型:所有客户
    • 临时高峰资源调节费:

    - 马来西亚进口至香港/澳门地区(寄付):每公斤马币8

    - 马来西亚进口至香港/澳门地区(到付):每公斤港币/澳门币14

     

    如有任何査询,请致电 (852) 2730 0273(香港)或 (853) 2873 7373(澳门)与我们的客户服务代表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