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高峰资源调节费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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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顺丰国际高度关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疫情在全球各地的蔓延情况,目前部分国际航线取消或调整,多个国家发布不同程度的防疫政策,疫情防控期间进出口快件的运力资源获取已受到明显制约,我司正在全力协调各方资源,通过应急调度体系尽力保障服务运转。
为了确保提供持续性及优质的服务,自2020年4月6日起直至另行通知,顺丰国际将收取高峰资源调节费。
一、从中国内地和中国香港至海外所有国家及地区,每公斤收取的高峰资源调节费:
产品与服务
中国大陆出口至海外国家
中国香港出口至海外国家
中国大陆出口至欧洲、美洲及大洋洲
中国大陆出口至其他海外国家
中国香港出口至欧洲、美洲及大洋洲
中国香港出口至其他海外国家
国际标快(SE)、
国际标快+(SE+)、
国际特惠(EE)
17RMB/KG
9RMB/KG
19HKD/KG
10HKD/KG
客户类型:月结及现金结算客户,含寄付、到付、转第三方付 (到付:按照官网当月汇率转换为当地币种结算)
二、 马来西亚至中国内地及中国港澳台,每公斤收取的高峰资源调节费的:
产品与服务
马来西亚至中国内地
马来西亚至中国香港及澳门
马来西亚至中国台湾
国际标快(SE)、
国际特惠(EE)
1MYR/KG
1.7MYR/KG
12MYR/KG
客户类型:月结及现金结算客户,含寄付、到付、转第三方付(到付:按照官网当月汇率转换为当地币种结算)
如您想详细了解,请直接咨询顺丰销售或者拨打客服热线,感谢您对顺丰一直以来的支持与信任!
顺丰速运国际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