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高峰资源调节费最新通知(5月19日更新)
202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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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顺丰国际高度关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疫情在全球各地的蔓延情况,目前部分国际航线取消或调整,多个国家发布不同程度的防疫政策,疫情防控期间进出口快件的运力资源获取已受到明显制约,我司正在全力协调各方资源,通过应急调度体系尽力保障服务运转。
为了确保提供持续性及优质的服务,自以下生效日期直至另行通知,顺丰国际业务将收取/更新高峰资源调节费,如下:
始发地
目的地
产品
附加费金额 (始发地付款)
附加费金额 (目的地付款)
目标群体
生效日期
韩国
中国内地及港澳
国际特惠(EE)、国际标快 (SE)及跨境直邮(EEP)和国际电商快递(EX)
KRW 500/KG
RMB 13/KG HKD 14/KG MOP 14/KG
所有月结&散单客户(寄付、到付及转第三方)
月结:5月18日
散单:5月20日
中国台湾
KRW 1000/KG
其他所有流向(中国内地及港澳台除外)
KRW 100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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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月结&散单客户 (寄付)
注 : 转第三方付款,如为寄件方转第三方,则遵循寄付规则;如为收件方转第三方,则遵循到付规则。
如您想详细了解,请直接咨询顺丰销售或者拨打客服热线,感谢您对顺丰一直以来的支持与信任!
顺丰速运国际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