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时增收高峰资源调节费的提示
202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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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您好!
因近期部分国际航班取消,国际航线资源紧张导致及成本上涨,顺丰速运国际临时收取高峰资源调节费。具体增收高峰资源调节费如下:
生效日:2020年3月23日06:00起至2020年4月5日23:00(北京时间)
生效产品:
国际特惠(EE)全重量段
国际标快(SE)和国际标快+(SE+)大于等于5公斤以上
(即国际标快、国际标快+5公斤以下免收高峰资源调节费)
产品流向:中国内地及中国香港出口至海外所有流向
客户类型:月结及现金结算客户,含寄付、到付、转第三方付
高峰资源调节费:
中国内地出口:6.5RMB/KG,即每公斤6.5元人民币
中国香港出口:7HKD/KG,即每公斤7元港币
(到付:按照官网当月汇率转换为当地币种结算)如您想详细了解,请直接咨询顺丰销售或者拨打客服热线,感谢您对顺丰一直以来的支持与信任!
顺丰速运国际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