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时增收高峰资源调节费的提示

2020.3.17
  • 尊敬的客户,您好!
          因近期部分国际航班取消,国际航线资源紧张导致及成本上涨,顺丰速运国际临时收取高峰资源调节费。具体增收高峰资源调节费如下:
      生效日:2020年3月23日06:00起至2020年4月5日23:00(北京时间)
      生效产品:
         国际特惠(EE)全重量段
         国际标快(SE)和国际标快+(SE+)大于等于5公斤以上
        (即国际标快、国际标快+5公斤以下免收高峰资源调节费)
      产品流向:中国内地及中国香港出口至海外所有流向
      客户类型:月结及现金结算客户,含寄付、到付、转第三方付
      高峰资源调节费:
         中国内地出口:6.5RMB/KG,即每公斤6.5元人民币
         中国香港出口:7HKD/KG,即每公斤7元港币
        (到付:按照官网当月汇率转换为当地币种结算)

    如您想详细了解,请直接咨询顺丰销售或者拨打客服热线,感谢您对顺丰一直以来的支持与信任!

                 顺丰速运国际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