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高峰资源调节费最新通知(8月28日更新)
202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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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顺丰国际高度关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疫情在全球各地的情况,目前国际航线行程仍未恢复稳定,进出口快件的运力资源获取依然受到明显制约,我司正在全力协调各方资源,通过应急调度体系尽力保障服务运转。为了确保提供持续性及优质的服务,顺丰国际将收取/更新高峰资源调节附加费。详情如下:
始发地
目的地
产品
附加费金额 (始发地付款)
附加费金额 (目的地付款)
目标群体
新标准的生效日期
越南
中国内地及港澳地区
国际标快(SE)
VND37000/KG
中国内地 : RMB 10/KG;
中国香港 : HKD 11/KG ;
中国澳门 : MOP 11/KG所有月结&散单客户(寄付 及 到付)
4月20日(寄付) 9月1日(到付)
其他所有流向(中国内地及港澳地区除外)
VND3700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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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月结&散单客户(寄付)
4月20日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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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第三方付款,如为寄件方转第三方,则遵循寄付规则;如为收件方转第三方,则遵循到付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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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其他始发地的高峰调节附加费,请参考对应国家/地区的官网。
如您想详细了解,请直接咨询顺丰国际销售或者拨打客服热线,感谢您对顺丰国际一直以来的支持与信任!
顺丰国际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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