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快递产品,自首次通知之日起7天内为免费保管期(首次通知当天不计入)
2. 快运产品,自首次通知之日起3天内为免费保管期(首次通知当天不计入)
超过免费保管期的第二日起,按票收取货物保管费:(最终派送/自取当天不计入保管天数)
3. 收费细则:
① 有偿保管天数≤10天,0.05元/kg/天
② 有偿保管天数>10天,超出天数,额外加收0.05元/kg/天
③ 最低收费1元/票/天
中国内地地区
1. 快递产品,包含但不仅限于顺丰特快、顺丰标快
2. 快运产品,包含但不仅限于指顺丰卡航
3. 以上天数均指工作日